联系我们

  • 常州荣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常州商标注册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吗

常州商标注册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吗

作者:常州荣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9-26 08:26:42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每时每刻都会看到相应的商标。商标是我们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项。在中国,申请常州商标注册有非常严格的规定。那么,商标注册需要遵循任何原则吗?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我国大多数商标采用自愿注册原则。国家法律和行政部门法规规定,必须使用商标注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是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批准注册,商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2、突出原则。商标申请注册应具有鲜明的特征,易于识别,且不得与他人先前获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如设计专利权、名称权、版权等);

3、商标合法性原则。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标记。使用地名的商标注册仍然有效。未经授权,代理人或代表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委托人或代表的商标注册。如果委托人或代表反对,注册将不被允许,商标的使用被禁止。如果商标含有商品的地理标志,且该商标并非源自该商标所标示的区域,误导公众,则不得为注册,也不得使用;然而,注册的持续有效性是善意取得的。

4、在商标注册申请的评审公告中,应遵循申请优先使用、二次使用的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应初步审定并公告原商标申请;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前一商标,驳回申请他人的,不予公告;

5、禁止商标注册的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抢占已被他人使用并通过不正当手段产生一定影响的注册商标。

在商标法当中有规定:商标如果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提出变更申请。也就是说如果商标注册地址变更了,都是需要申请的。这个问题其实很多企业都会有存在,其实这其中暗藏着许多的风险,如果注册资料更换不及时变更的话是有多种危害产生的。

1、面临商标撤销的风险: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的商标。”由此可见,法律明确规定了商标变更会导致已注商标被撤销,因此,当商标变更时,应及时提交变更申请。

2、被他人提出“撤三”,无法提供证据: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任何人可以申请撤销他人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一旦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商标注册人需提供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如果注册人的名义发生变更,无法直接提供以原注册人名义使用商标的证据,也就是说证据可能无效,从而影响最终裁定结果,对商标注册人非常的不利。

3、与商标局失去联系:

若公司地址或代理机构变更了,注册人将无法收到商标局的通知,会影响驳回复审、异议答辩、商标撤三答辩、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等一系列事情,与商标局失去联系,注册人将失去答辩机会,商标局会认为其拒绝答辩,从而导致商标注册不下来或者是已注商标被撤销。

4、影响商标后续办理续展:

商标的使用期限为10年,10年后,仍需使用就需要办理续期,办理续期时必须对商标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商标名称、地址没有进行变更,商标期限越近,办理的手续就越麻烦、时间又长,搞不好商标到时办理不了续期,商标过期,如果想重新注册,有可能已经有人提前申请了,辛辛苦苦经营起来的品牌只能“让”给别人了。

5、在办理质押等业务时,影响审批:

商标名称、地址未及时更改过来,在办理招投标、银行、商标质押等业务时,也影响审批。

6、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会受影响:

一般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时需要对商标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进行核对,信息不一致,是不能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商标地址变更时间为2-4个月左右。


 

版权所有:常州荣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