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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商标注册时要规避的雷区有哪些?

作者:常州荣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0-30 08:07:58

很多人在注册商标时,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自己注册申请的商标出现驳回、撤销等一系列不好的情况,从而造成重大损失。那么常州商标注册时要规避的雷区有哪些?

1、先使用后注册根据我国《商标法》所规定,商标注册应遵循“注册在先”的原则,但很多公司企业缺乏商标意识,总是在推出产品有一段时间后,才想到要去注册商标保护产品权益,但那时该商标早已经被抢注了,若要继续去使用该商标,只能花大价钱从抢注人那里购买该商标的专用权,或直接放弃该商标,重新开始。

2、随意转让很多公司企业推行连锁、加盟、特许经营等方式,在这种情况下,都是需要许可对方使用商标,但是这种商标的使用方式存在风险,若是许可失败会双双受损。根据我国《商标法》所规定的,若商标注册者允许他人使用商标,是需要签订许可合同协议,并说明有效的实施范围。

3、随意改变注册内容因为随意更改注册内容不是一件对公司企业自身有利的事,这些行为容易使自己商标的保护力度退化或丧失,不利于品牌的塑造,甚至可能引起侵权等不良后果。

4、商标由法人代表注册公司企业若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的,那么注册商标的法人代表突然要求公司企业每年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使用费,或者法人代表从公司企业中退出单干,禁止公司企业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了,对于公司企业以及其他股东而言,都是一种巨大的损失。 

今天小编要跟你聊的是商标界的“咸猪手”——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通过商标所有人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或者干涉、妨碍商标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现在跟您聊聊关于商标侵权的几个方面。 

一、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 

1、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 

2、没有经过商标权所有人认可或者委托而制造其注册商标的标识; 

3、恶意伪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4、超过商标权所有人给予的权限恶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二、未经注册商标的法定所有人的认可,擅自在相同产品亦或相似产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1、在相似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2、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3、在相似性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注:未经当事人认可采取以上行为,不管是故意或者过失,都构成了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

三、恶意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这类属于明知故犯型,销售者明明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却知法犯法,也构成了商标侵权。

四、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实施的其他侵权行为。 

1、恶意为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提供仓库储存、物流运输、、藏匿等滋生行为的。此类侵权行为以故意实施为前提条件。 

2、代销已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对此种行为采用过错责任的原则。 

3、在相同的商品上,把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文字或者图形作为商品名称亦或商品装潢使用,并容易造成误认的行为。 

合法使用商标是每一位公民、每一个企业应该做到的事。商标、版权和专利都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重要内容,企业或个人应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对企业而言,想要打造品牌企业,需拥有商标,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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