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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商标注册存在近似还能注册吗?

作者:常州荣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1-21 08:20:26

大多数商标在注册之前申请人会委托代理机构对商标进行近似查询。如果查询到近似商标,商标代理机构一般会告知申请人并建议他们换一个稳妥一些的名字,才会把商标正式提交申请。这么做是为了节省时间和金钱成本。但是,存在在先近似的商标就一定不值得尝试注册吗?并不是这样。并非鼓动大家去申请驳回风险高的商标,只是不同的申请情况,可以有不同的选择。那么,当查到近似商标时,哪些情况可以尝试继续办理常州商标注册呢?

1、事先使用过,并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有的商标在申请之前已经被投入使用了,不仅如此,甚至已经具备了一定知名度。这种商标在注册的时候很可能会遭遇在先近似的阻碍。对于这种类型的商标,放弃注册和换商标成本太大了!继续注册也有可能会被驳回。但是因为其投入使用并具备一定知名度,只要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驳回复审成功率很高。

2、非常喜欢的商标倘若想要注册的商标是申请人苦思冥想、极其喜欢的商标名称,而近似的商标里又没有完全相同的商标,这种情况也值得一试。这是因为商标的近似判断有一定的主观判断,在商标审查时此类情况是否被判定为近似其实并不能准确得知。在知晓风险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愿意尝试,继续注册其实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为了喜欢的商标,值得搏一搏。

3、近似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如果发现在先注册的近似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那么也可以尝试注册,不过在这之前需要对近似商标提出撤三申请。中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其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撤销制度,是为了避免浪费商标资源,鼓励商标注册人积极履行商标使用义务。他人注册的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想要注册的商标申请人可以用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理由,申请撤销其原注册商标,以给予自己商标注册机会。

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1、商标查询。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其查询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眼睛看不见东西、比喻认识不清)性,降低商标注册风险,故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商标查询办理可以到商标注册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服务;

2、注册商标审查。商标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书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请书发放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巡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3、商标公告。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

4、注册商标申请特别程序。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发生矛盾(事物属性的对立)、冲突或其他原因时采用的补救程序,并不是必经的程序,主要包括: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等三个程序。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该怎么写?自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以来,注册公司的门槛越来越低,公司的注册资本看似是小事,其实关乎重大,但是对于一些还没有经验的朋友来说,怎么写也是一个问题,如果选择出错那么后续就需要去工商局进行变更,手续较繁琐等待时间也比较长了。那么刚刚小编说的是注册公司{注册公司-注册资金填高了有什么后果吗?现在小编就继续跟大家说说注册资本填低了会有什么后果?有同样问题的小伙伴们就耐心看完注册公司平台小编的这期推送吧,希望可以帮助到更多的创业者们!

由于现在注册公司实行的注册资本认缴制,所以注册资本有着以下三个特点:无上限,无下限,无时限(不超过公司经营的期限),所以理论上来说注册资本填多少都可以,但是,实际中还是需要老板们根据自身情况填写,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说说注册资本填低了会有什么后果?

1.虽然刚刚小编有说过注册资本的三个特点,其中无下限是针对大多数公司来说的,有些行业有注册资本限制,注册资本太低则不能注册公司;

2.公司想要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发票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50万,另外注册资本低的话,银行也不能办理员工工资卡;3.很多竞标项目都是要事先审核公司注册资本的,注册资本低就不能参加竞标项目;

4.如果公司准备以后入驻电商平台也要注意这个注册资本的事情了,一般需要最少100万注册资金。

1、商标的标识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中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否则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在实践中,一些商标注册人为了让商标更美观或出于其他原因,会将商标的文字字体进行细微改变,或者在商标外加上方框、圆框或线条,这些行为都属于随意改变商标,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注册人在使用商标时,必须确保商标的标识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将商标放大缩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

2、商标的使用主体

商标注册人变更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或转让注册商标时,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常见的企业更名、搬迁和商标交易的情况以外,企业的分立、合并、入股、改制等事件都可能导致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变更。

3、商标的使用范围

在注册商标时,申请人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在使用商标时,申请人应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如果想在核定之外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申请人须另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实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如果与他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还要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4、商标的注册标记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在“商标尚未获准注册”和“商标使用范围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两种情况下,申请人在商标上标明“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

”都属于违法行为。

5、商标的使用证据

在商标相关行政和司法实践中,商标使用必须通过证据来体现,没有商标使用证据,当事人就不能证明商标使用事实的存在。

在实践中,一些注册人虽然存在使用行为,但由于不重视保存原始资料而提交不出有效的使用证据,导致商标权丧失。

此外,在涉外注册过程中有些国家的注册管理部门也要求提交商标的使用证据,或者在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下根据使用证据来确权。因此商标权人一定要注意保存商标的使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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