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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公司专利申请需了解的要点

作者:常州荣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4 08:37:02

专利规避设计是指为规避专利保护范围来修改现有机构设计,在设计思路上重于如何利用不同之构造来达成相同之功能,避免触犯他人权利。

专利规避的由来

专利规避设计是一项源于美国的合法竞争行为。最初专利规避设计只是当做专利系统工作的一种方式,旨在鼓励发明和促进大众文化的进步。SCHECHTER将专利规避设计定义为企业为了避开其他竞争者公司的专利权利要求的阻碍或者袭击而进行的新设计绕道发展的设计过程。专利规避由法律、专利策略等方面的规避已经转化为规避设计,通过重新对技术方案的改进来实现与现有专利的保护范围不同的新技术。

专利规避的原则

专利规避最初的目的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绕开某项专利的保护范围以避免专利权人进行侵权诉讼,专利规避是企业进行市场竞争的合法行为pJ。因此首先对专利规避设计的实施方法做出回应的多源于法律学者,并随着专利纠纷案件的不断积累,总结与归纳出了相应的组件规避原则,主要是从删除、替换、更改以及语义描述的变化等方面进行专利规避。实际应用中专利规避设计可遵循的三点原则:

①减少组件数量以满足全面覆盖原则;

②使用替代的方法使被告主体不同于权利要求中指出的技术以防止字面侵权;

③从方法/功能/结果上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性改变,以避免侵犯等同原则。

专利规避设计原则是从侵权判断的角度进行分析,根据权利要求书分析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对其进行删减和替代,以减少侵权的可能性。专利规避设计原则是宏观层面上的指导方针,对设计人员来说,需要具体可以实施的过程来详细指导如何在现有专利技术基础上进行重组和替代,开发出新的技术方案绕开现有专利的保护范围。功能裁剪作为有效的分析工具能够指导设计人员进行技术分析,并结合专利规避设计原则选择合理的技术进行删除或替代,从根本上突破现有专利的技术垄断。

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有效规避专利侵权:

1.保密性

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应将项目组的人员减少到最低限度,并要求其承担保密义务。项目的名称可采用代号。在申请专利之前不召开任何形式的发布会,不发表论文,也不召开鉴定会。这样做的目的是不让竞争对手了解本企业的开发动向和意图,特别是新产品的技术方案,以避免竞争对手枪先申请专利,从而造成本企业的侵权行为。

2.专利调查

发展日新月异,专利文献也以每年100万件的速度增长,而且绝大部分的创造发明都属于改进型发明,所以在申请专利和实施专利之前必须进行查新,避免落入他人专利的保护范围。那种未经过查新就认为自己的发明属于率先创新的乐观态度和不会有相同发明存在的侥幸心理是万万要不得的。未经过查新的创造发明即使能够取得专利权,那么它的法律稳定性也是不牢固的。有可能得而复失,并因涉嫌侵权而受到法律的追究。

3.抢先申请

专利申请必须先发制人,特别是在采用先申请原则的国家。我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因此企业在制订专利申请战略时,不仅要采取预防措施,而且更重要的是应主动出击、抢占制高点。这样就会使相同的发明创造不会再被授予专利权。因此就会大大降低本企业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概率。

4.文献公开

在新产品获得专利权后,仍需继续研究对该新产品进一步改进的各种技术方案,并将那些本单位近期不准备实施,但一旦被其它企业抢先获得专利权又会妨碍本单位实施的其它可能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以防止其它企业采用外围专利战略与自己对抗,限制本企业的发展和造成侵权行为。

5.专利收买

就是收买竞争对手的专利为己所用,避免对方以专利侵权为由对自己不断改进的新产品提起诉讼。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常州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这就明确了运用合同形式,在商标使用许可当事人之间建立商标使用许可关系。那么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有哪些?

(1)注册许可的概念注册商标的转让是一种所有权的转让,更换了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当然这种使用是有一定条件的使用。

(2)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当事人在商标使用许可关系中有两个当事人,一是许可人,即商标注册人,另一个是被许可人,即商标的使用人,如果将这种使用许可作为商标使用权的交易来看,则许可人为供方,被许可人为购方。

(3)商标使用许可的主要程序在商标法中主要规定了两项程序,一项是由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一项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也就是接受监督。

(4)商标使用许可中的权利义务商标使用许可关系的基本特点是商标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对商标功能的实现、对社会公众所承担的责任,既有共同的部分,又有各自的法定义务。

为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常州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实现“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签发时间由6个月左右缩短为3个月”的社会承诺,申请办公室应改革形式审查程序,协调商标审查合作中心和数字中国公司相关单位,共同确保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按要求发出。

一、集思广益,确保评审过程调整到位随着新《商标法》调整了商标注册申请表的审查程序,商标注册申请数量的快速增长,签发受理通知书的时间相对延长。为实现“受理通知书签发时间缩短至3个月”的承诺,申请办公室多次召集数字中国公司商标评审合作中心及相关人员开会,探讨如何在不影响评审体系安全高效运行的前提下,优化形式评审流程,缩短下发验收通知的时间,制定多种方案,挖掘程序潜力,逐一论证,修改形式评审流程。

二、认真研究合理选择确保商标注册申请的可行性针对网上申请与纸质申请的不同,申请办公室提出采用调车申请优化方案,针对不同的申请方式,建立不同形式的审核流程。一是网上申请。正式审查程序的调整已于9月初完成。对于后续的联机应用程序,将启动新进程。书面审查合格的,在收取商标费后发出受理通知书。对流程调整前的125万件网上申请按原流程进行审核,系统已下发收取商标费的命令,并打印受理通知书。二是纸质申请文件要与数字中国公司日常背景文件相协调,确保审单人员休息不休息,采取日间审核、下班后整批提交审核的工作模式,进一步缩短受理通知的下发时间。目前,7月26日或之前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已陆续发出受理通知书。

三、加强指导,提高效率,确保形式评审质量符合要求为确保审单质量,申请办公室不断加强对审单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指导。通过集中授课、典型案例讲解、定期抽查、个别指导、电话、微信、鸽子等快捷方式即时指导等方式开展业务指导,确保表单评审成长过程中工作质量的稳步提高。积极督促商标审查合作中心根据商标注册申请量的变化,及时增加形式审查人员,合理分配各类工作岗位,培养审查后备力量。

向商标局提出对该商标的争议提争议的前提:必须出示国外品牌推广时间早于该商标在国内被注册时间的证据。比如,在该商标被抢注之前使用的写有该品牌的发票,和订货单等,以及广告宣传册等。而且该国外品牌在国内以及国际上已经享有以一定的知名度。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则提争议胜诉的可能性较小,我国施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

向商标局提出该国内抢注商标的撤销三年不使用提争议的前提:该国内常州商标注册满三年,并且在三年内没有使用该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满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可以以撤销三年未使用的理由提出申请撤销,若商标注册人在指定时限内提供不出使用证据,则予以撤销。重新注册商标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类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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