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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专利代理哪家强?

作者:常州荣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6 08:03:00

商标转让作为企业获取商标的一种方式,因其速度快、风险低而受到企业的追捧,市场上诞生的商标转让平台也不在少数。即使在市场上,商标转让的普及程度也远高于常州商标注册,两者之间的差距在不断扩大。但即便如此,商标转让仍有诸多限制,那些不允许转让的商标即使商家想购买也无法实现。那么,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什么商标不能转让?商标转让只能通过固定的法律程序完成。

但因各种原因证明无效的商标不得转让,商标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当然,由于商标的限制,无效商标是不允许转让的。有类似商标和联合商标,不能单独转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双方在办理商标转让时,需要将商标与同类商标一并转让,共同商标也需要一并转让。然而,有些企业为了谋取利益,只想转让其中一个商标。如果商标局发现类似商标没有一起转让,就无法成功转让。

因此,第二个限制是有类似的商标不能单独转让。自商标注册之日起,商标必须按照授权时的说明书使用。无论是颜色、笔划、图案、文字,都不允许随意添加、删除或修改使用。一旦商家修改和使用商标,由于法律的限制,不可能完成转让。被他人质押或者授权使用的商标不得转让商标有多种用途,其中一种是作为质押贷款或授权他人使用。

因为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所有权的转让,但上述两种形式分别占有商标权的一部分。在法律层面上,此时商标无法完成转让手续。商标持有人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后者被称为联合商标。如果商家此时要转让商标,必须征得所有持有人的同意才能完成转让,否则将无法完成。

可能很多人在常州商标注册时都会纠结选择到底是注册图形商标好还是注册文字商标好?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的区别和利弊,相信大家看了之后都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更合适的选择。

一、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的优缺点

1、图形商标主要是以图形构成的商标,主要优点是不受语言限制,在任何国家和地区,只要大家懂得图形就会明白商标的含义,便于记忆。但是缺点是不便于消费者称呼和传播。

2、文字商标主要指的是由汉字、字母、数字或其他文字构成的商标,便于消费者称呼,可以明确表达意思,但受语言地域影响程度较大,不便于识别和记忆。

二、注册图形商标和注册文字商标的区别

1、在注册图形商标时,查询难度比较大,相对于注册文字商标,成功率较低。

2、文字商标相比之下,注册成功率较高,相对比较容易查询,在申请注册文字商标时候可以通过查询避免与其他商标相似,审查通过率较大。

其实在注册商标时候不要仅限制于他们的优缺点和通过率,每个申请人在申请时候应该根据行业和自身的需要来进行注册商标,如果都想注册的也是可以的,但是提醒大家,申请组合商标的时候把图形和文字分开提交审核的通过率会更大。

上述我们还提到一个查询后再注册的问题,先查询后注册才能更好的提高商标通过率,否则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到最后得不偿失。如果您不知道如何进行查询近似商标,可以通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我们拥有超过十年经验的商标代理人,能够有效帮助客户分析商标、查询商标,专业顾问并根据每个行业的情况进行类别推荐,可以更好的提高注册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的通过率,有效保护品牌。

商标侵权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常州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商标侵权的认定程序

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有以下三个基本步骤: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

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

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三个基本步骤,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近日,红门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门公司)再次赢得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制止了同业者侵犯红门公司商标权行为,不仅维护了品牌声誉,更保障了经销商和客户的根本利益。2017年底,红门公司针对河源市场反馈的河源市源城区红利通机电设备经营部(原河源市源城区红门开机电设备经营部,以下简称“红利通经营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展开调查,在收集固定证据后向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经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判决认定红利通经营部在其所销售的电动伸缩门产品上使用“红门开HGHTECH吉利来”商标侵害了红门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在使用包含“红门”字样的企业名称及在交易文书、宣传资料使用包含“红门”文字的内容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并判决红利通机电经营部向红门公司赔偿损失人民币20万元。判决书红门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建设与维护工作,此次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获得胜诉,是对“红门”商业标识的知名度及红门公司维权工作的又一次肯定。红门公司将继续打击市场上的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专利侵权等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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